刘某,女,四川江油人,1991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护士,2016年12月26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羁押于看守所。2016年12月26日,刘某家属慕名来到智豪所,要求智豪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对本案的罪名,就关联的此罪与彼罪的刑法规定进行了深入分析,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12月26日下午律师到达看守所时,刘某还未被关押到看守所,次是早上律师继续要求会见,此时正看到刘某刚被带进看守所,承办民警正在为其办理入所手续。待其办完手续后律师立即会见,并了解案情,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了解到,刘某是重庆某整形美容医院的护士,因医院在给病人打A型肉毒素药的时候,告知病人是为其打一钟的剂量,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却只给病人打三分之二的剂量,多余的三分之一作为腾余的药物备用,刘某就趁此将多余的小部分药偷偷从医院拿出卖给他人。了解了案情后律师就相关法律规定为其作了解释,并详细了解了案件相关细节,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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