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15年4月6日,委托智豪律师代理其案件。
2014年4月,张某因受到重庆某经侦支队询问后,得知其同伙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事发突然,张某四处寻求法律帮助,无果。后来,张某想到专注刑事案件的智豪律师事务所,向智豪律师咨询其可能涉嫌的罪名等。在接受了咨询服务后,张某当日与智豪律师签订了非诉委托代理协议。2015年4月23日,张某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智豪律师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往看守所会见,了解侦查机关侦查的重点,张某详细的讲述了侦查机关的讯问过程,讯问内容,智豪律师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张某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无法构成犯罪。
智豪律师在会见完张某后,立即起草了张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侦查机关,同时也提交给了检察批捕机关。据张某所说,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以威胁的口吻,要求张某尽快还钱,据此智豪律师再次判断,侦查机关刑拘张某的主要目的仅为追债,智豪律师起草了检举控告书,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提交。
2015年5月23日,通过智豪律师的不懈努力,张某最终被成功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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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