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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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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承诺:每案必议第315期】严某涉嫌受贿案等

智豪每案必议案例讨论会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一项品牌活动,即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提交所有在办案件,并由全体律师进行讨论,共同形成辩护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14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件等,智豪承办的案例还多次被《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以供各地法院参考。
2015年8月14日,第315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情况来看,共有5件案例需要讨论。本次会议由智豪所段文彬律师主持。
第一件案件是严某涉嫌受贿案。本案中严某向智豪律师提出,其在被讯问过程中,遭受长期的疲劳审讯,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检察机关也经常以做思想工作为名进行变相的讯问。经过讨论,智豪律师认为应当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要求查看提讯证和同步录音录像。
第二件案件是孟某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本案的基本案情是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孟某等人在街头散发“法轮功”小册子,并将其抓获。经过讨论,智豪律师提出:1.孟某是初犯,也是法律意识浅薄,受蒙骗才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小;2.孟某年龄已近70岁,再犯可能性小,社会危险性小;3.家属愿意协助对孟某进行管教 ,其所在社区也愿意对其进行矫正。
第三件案件是韩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本案中,韩某作为某润滑油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自己私自购买的无牌润滑油装入贴有某著名品牌的油桶内进行销售,起诉意见书中指控非法所得90余万元。经过智豪律师的讨论,律师们认为:1.本案购买润滑油、油桶以及销售皆以公司名义进行,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2.本案证据收集程序严重违法,搜查、扣押活动缺少搜查证、扣押证和相关笔录;3.讯问中存在疲劳审讯,应当申请非法证据排除;4.鉴定意见是由被害方出具,具有利害关系,并不客观,应申请中立第三人鉴定。
第四件案件是田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本案曾经在智豪团队讨论会议上经过讨论。本案中,田某被指控无故殴打他人,向被害人身上撒尿等行为,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经过讨论,律师们认为本案可做无罪辩护,原因在于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均证据不足,要么只有被害人自己的供述,要么各个证人证言存在相互矛盾,不能相互印证,难以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件案件是金某涉嫌诈骗案。本案也曾在团队会议上讨论过,本案案情是金某等人在网络期货交易平台上通过提供反向指导,使客户亏损进而盈利。经过讨论,律师们提出,金某在本案中地位作用较轻,是听上级领导安排做事,应当认定为从犯,此外指控金某的部分诈骗金额的计算存在问题,应当重新计算。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付其运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初红漫 重庆工商大学刑法学博士
邓多文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博士后,重庆文理学院法学副教授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唐华  刘珺  陈静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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