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大品牌 专业 专注
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
西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
案情简介: 2010年7、8月份,李一、韦某为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通过被告人万某引荐与张某认识。后四人共…
李某涉嫌受贿罪,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案情简介: 李某,女,1959年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曾任某市房管…
重庆夏某受贿案 经智豪团队辩护 成功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夏某,男,汉族,38岁,系重庆某有限…
佘某被控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智豪律师成功辩护滥用职权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本案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
副处级官员受贿50万元,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案情简介: 李某,女,1959年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曾任某…
案情简介: 被告人佘某,男,1956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系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科科长…
陈某受贿一案,2012年10月底由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向同级管辖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
案件详情: 被告人:刘某某,男,1968年出生,汉族,硕士。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收受重庆某保险公司…
基本案情: 被告人:许某,男,1975年生,汉族,中专文化 2002年,为了承建一号工程,某国有企业成立了工程…
案情回放: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957年12月8日生重庆市江津区人。因涉嫌贪污罪于2012年2月16日被重庆市某公安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