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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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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贿案成功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某,女,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九日生,汉族,重庆江北人,系重庆某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行贿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刑事拘留,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被逮捕,其家属委托本所律师进行辩护,同年七月八日被取保候审。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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